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44号,自2026年10月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p-Nitrotoluene,税则号29042020)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44号,自2026年10月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对硝基甲苯(p-Nitrotoluene,税则号29042020)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8号决定,将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至2027年3月25日。该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立案调查,因案情复杂,商务部根据该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延长决定。公告由贸易救济局发布,发文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原文未提及立案日期、税率及涉案产品具体编码。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2026 年 9 月 7 日发布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7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DCS,税则号 28539090)反倾销调查作出初步裁定,认定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因果关系成立。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6号决定,由株式会社大赛璐(DAICEL CORPORATION)继承宝理塑料株式会社(POLYPLASTICS CO., LTD.)在共聚聚甲醛反倾销措施中的35.5%税率。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5号裁定,自2026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被调查产品归入税则号90011000,产品范围与商务部2014年第56号公告和2020年第29号公告一致,该税则号项下不符合被调查产品具体描述的其他光纤、光导纤维束及光缆不在范围内。各公司税率为:斯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7.4%、贝拉古河光纤有限公司11.4%、康宁技术印度有限公司24.5%、阿克什光纤有限公司30.6%、菲诺莱克斯电缆有限公司30.6%,其他印度公司24.5%。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为计税价格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