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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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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周三
  1. 商务部 · 贸易救济调查局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印度单模光纤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自2026年8月14日起继续征税5年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5号裁定,自2026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被调查产品归入税则号90011000,产品范围与商务部2014年第56号公告和2020年第29号公告一致,该税则号项下不符合被调查产品具体描述的其他光纤、光导纤维束及光缆不在范围内。各公司税率为:斯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7.4%、贝拉古河光纤有限公司11.4%、康宁技术印度有限公司24.5%、阿克什光纤有限公司30.6%、菲诺莱克斯电缆有限公司30.6%,其他印度公司24.5%。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为计税价格计征。

3月4日周三
  1. 财政部关税司 · 税则委员会公告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 2026—2027 年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在财关税〔2026〕22号中规定,对 2026 年至 2027 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展品类别与销售额度见附件。烟、酒、汽车、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不享受优惠。超出附件规定的类别或额度,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展期结束后不复运出境的展品,照章征税。展商名单及销售展品清单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或其指定单位向北京海关统一报送,进口后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实施后续管理。每届展会结束后 3 个月内,该中心应向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报送政策实施情况。

2月13日周五
  1. 财政部关税司 · 税则委员会公告

    财政部等六部门发布“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财关税〔2026〕17号办法,落实财关税〔2026〕16号通知,明确“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程序,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项目和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由自然资源部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项目主管单位出具《确认表》,项目执行单位凭此向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2. 财政部关税司 · 税则委员会公告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在财关税〔2026〕18号中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符合《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且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以及军队、公安、安全、消防救援部门进口的军警用工作犬、消防救援用工作犬、工作犬精液及胚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两份清单分别由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印发并动态调整。种子种源项下进口货物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后续监管,野生动植物种源及工作犬等需由海关按减免税货物监管其使用。

  3. 财政部关税司 · 税则委员会公告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关税〔2026〕16号通知,明确“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自营项目及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且直接用于相关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中外合作项目(含1994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的对外合作“老项目”)同类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