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含海关法修订草案、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修订等涉外立法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26〕14号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关法修订草案(海关总署起草)、出境入境管理法修订草案(公安部。
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26〕14号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关法修订草案(海关总署起草)、出境入境管理法修订草案(公安部。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在财关税〔2026〕22号中规定,对 2026 年至 2027 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展品类别与销售额度见附件。烟、酒、汽车、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不享受优惠。超出附件规定的类别或额度,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展期结束后不复运出境的展品,照章征税。展商名单及销售展品清单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或其指定单位向北京海关统一报送,进口后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实施后续管理。每届展会结束后 3 个月内,该中心应向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报送政策实施情况。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财关税〔2026〕17号办法,落实财关税〔2026〕16号通知,明确“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程序,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项目和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由自然资源部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项目主管单位出具《确认表》,项目执行单位凭此向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